所需材料
  (一)確認備案的購房合同;
  (二)合同備案確認表;
  (三)購房發票;
  (四)屬共同購房的,須提交共同購房者同意其中一名購房者作為申請人申請購房入戶的經公證部門公證的協議書;
  (五)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配偶隨其落戶的,應當提交結婚證、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計劃生育的未婚子女隨其落戶的,應當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子女可以不提供)、未婚子女的出生證、獨生子女光榮證或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證明,以及購房人與父母的關係證明;
  (六)申請人提的證件及證明材料不能留存辦理機關的,應當同時提交複印件。
  申辦程序:市住建局申請轄區公安分局入戶
  符合購房入戶的購房者,須持上述所需入戶材料,到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如實填寫《海口市購房入戶審批表》。經海口市住建局核准後,到商品房所在轄區的公安分局辦證中心申請入戶。
  限制條件:撤銷早前購房合同重新購房不得享受政策
  (一)購房人申請登記戶口後不得撤銷或解除所備案的購房合同;
  (二)撤銷或解除2014年6月1日前已備案的購房合同並重新購房的人員不能享受購房入戶政策。
  海口市住建局聯繫電話:68724528、68724576【  (原標題:海口首例申請“購房入戶”者辦證 住建局即到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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