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付亞娟) 骨灰寄存滿20年後需要繳納管理費,目前西安市已有6家墓園服務周期滿20年,還有5座臨近20年。那麼,逝者的骨灰寄存20年後到底該怎麼辦?
  6家墓園部分墓位已到期
   昨日,省民政廳通報了2013年度全省經營性公墓年檢情況。我省目前共有76座經營性公墓,對外經營滿2年以上、被列入這次年檢範圍內的有63座公墓。
   在墓園寄存骨灰是以20年為一個服務周期。當一個服務周期滿後,需要逝者家屬向墓園繳納管理費。年檢中發現,西安市較早建立的6家墓園,其服務周期已滿20年,還有5家墓園即將臨近20年。
   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副處級調研員張勇介紹,根據2007年我省出台的《陝西省經營性公墓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規定》,經營性公墓收費包括建墓工料費、墓穴租用費、安葬費、護墓費、綠化費、管理費、安葬證工本費。
   根據規定,墓穴和骨灰格位使用周期為20年。期滿後需繼續保留的,應繳納價格主管部門核准的墓穴租用費和管理費,同時按上述兩項費用的10%繳納護墓費。
   “骨灰寄存滿20年後,管理費要收取多少年,我省目前還沒有統一規定。”張勇說,在國外,很多墓位在保留20年後就很少有後人再去祭掃,因此墓位和骨灰就不再保留。一般逝者家屬會主動委托墓園拋撒骨灰。我省也鼓勵家屬在逝者墓位保存20年後,將逝者骨灰深埋或者拋撒,逐步從註重實地實物祭掃向精神傳承上轉移。
  公墓中普遍有“建大墓”問題
   年檢結果顯示,多數公墓規划了樹葬、花葬、草坪葬區域,或建立了骨灰堂、骨灰牆,滿足多樣化的殯葬需求。大多數公墓都能按照殯葬政策法規規範管理,無誤導和欺騙行為,無傳銷、炒買、炒賣墓穴的現象。
   但在63座公墓中,仍普遍存在“建大墓”的問題。有的公墓在墓區修建亭墓,超出了公墓規定面積的幾倍。西安市高橋公墓,未經批准擅自在園內建設“高橋墓園生態藝術區”,公開對外進行銷售。年檢小組已責令其停止經營。
   西安市壽陽山、鳳棲山人文紀念園、南區、棗園山、慈恩園、鳳凰嶺、神禾等公墓都存在未經報批隨意擴大墓園面積問題。個別公墓服務機構缺乏防洪、防澇、防火、防盜意識,存在安全隱患。  (原標題:骨灰寄存滿20年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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